惠民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招聘专业护理人员公告
2016年11月29日
一、惠民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简介
惠民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为街道集体单位(非事业),位于张汇社区卞家桥南侧,占地面积10亩,是一所集中供养与社会寄养于一体的养老机构。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招聘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护理专业资格证书的女性护理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热爱养老服务事业,富有爱心和耐心;
2.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等基本素质;
3.有护理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4.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已生育者优先考虑;
5.常住本街道或具有本街道户籍的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9日至2016年12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惠民街道办事处三楼321办公室。联系人:曹咏梅,联系电话:84645134、13957340970。
3.报名随带资料: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护理资格证书等原件,除照片外,其他资料需各附一份复印件。
4.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考试通知。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式的方法进行,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试,报考人员以抽签确定面试程序,并以面试得分从高到底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察
街道将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综合分析。
(四)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合格的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不合格的从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聘用单位应在一个月内与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聘用有关事宜。
聘用单位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用(试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须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
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如有伪造证件、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招聘公告由惠民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