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教育学院是一所集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职业与成人教育教学研究、中小学教师与校长培训、教育科学研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各类社会培训于一体的市级高等院校,具有培训、教研、科研和指导的职能,是嘉兴市基础教育教研、职业与成人教育和教育科研的指导中心和中小学教师教育的主阵地。现因工作需要,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强、教学业绩佳,身体健康。
2.浙江省范围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教师或教研员。
3.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6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
5.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3)获得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4)地市级名师、地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等。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聘: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它不宜办理聘用情形的。
二、选聘岗位和计划
三、选聘程序和办法
选聘工作坚持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5日—6月20日。报名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嘉兴市属公办学校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并附以下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148038860@qq.com,相关报名材料可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80-150KB);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书;
(4)教师资格证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各类获奖证书;
(6)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证明及原单位同意报考材料;
(7)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介绍。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10天内,招聘单位根据选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以电话通知或手机短信形式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进行。
(2)如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超过5人(含5人)的,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总成绩=面试成绩。
如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超过5人的,则需进行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笔试形式为闭卷,主要考查与选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由市教育局和教育学院共同组织实施。
(1)面试形式主要为业绩展示及答辩。主要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及工作实绩、与岗位相匹配的综合素质等测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3)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岗位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体检
体检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选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教育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选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监督与联系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嘉兴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联系电话:0573--83838909、83850525。
监督电话:0573-82097050(驻教育局纪检组)、82228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