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18 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 2018 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 2018 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3 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
考试定于 10 月 13 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上午 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中级)下午 2:00—5: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中级),考点设置在杭州市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
1、报考初级职业资格的条件: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2)2002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2、报考中级职业资格的条件: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 5 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 4 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 2 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 1 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2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 4 年。
(7)2002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 1 年。
(8)将于报考当年 7 月毕业的在校博士生。
(二)2002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己取得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时,只须参加《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 个科目的考试,该科目考试合格后可获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级别为“考一科”)。
(三)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该项考试。
(四)获得证书条件。报考人员必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三、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报名人于 7 月 23 日至 8 月 1 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 www.zjks.com ) 链 接 的 中 国 人 事 考 试 网(http://www.cpta.com.cn/),按报名系统上的流程与要求,如实填报信息,同时上传经专用工具处理后的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要求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省部属(省直)单位的定义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传真:0571-88395085、88396760。
(一)老考生(见报名表上说明)。免报考资格审查,在完成网上报名并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后即可交费,交费时间截至 8 月 16 日止(为避免遗忘,请考生网上报名和交费时一次性完成)。打印的“报名表”供考生留存备查信息。
(二)新考生和异地转入我省的考生(见报名表上说明)。
1、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还需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网上交费通知单”。
2、于 7 月 31 日至 8 月 2 日,携带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表、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网上交费通知单、相关学历(学位)和身份证件等,按属地原则分别到新闻出版文广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查(见附件 1)。另外,以初级条件第 2 条,或中级条件第 6、7 条,或免试 1 个科目条件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件。
3、负责报考资格审查的单位和人员,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报名表”上盖章并收下,同时收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 1 份。对报考免试 1 个科目的还应再收下相应的专业职务证书复印件 1 份。最后,在 “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请在 8 月 6 日前将审查资料送交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
4、通过资格审查的新考生请务必于 8 月 10 日至 16 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交费。
(三)网上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10 月 8 日至 12 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线打印准考证(不得下载离线打印和自行修改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四)网上报名时如发现填报信息有误,老考生可在点击“确认”之前修改;新考生可再次登陆修改,但修改后必须重
新打印“报名表”并以最后一次打印的信息为准。老考生在点击“确认”后,新考生在递交报考资格审查资料后,报名信息禁止修改,如需修改的须在报名期间联系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处理,否则后果自负。
(五)报考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交费和参加报考资格审查时,请务必认真核对报名和交费信息是否正确,提供的审查材料是否真实齐全。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选错报考信息(如报名点、考试级别、科目)、不符合报考条件、未交费或错交费、提交的材料虚假或不全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查、参加考试、试卷评阅、通信联络、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只进行网上报名但未参加报考条件审查或未进行网上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收费标准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 18 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人社厅函〔2015〕278 号)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职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6〕71 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70 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交费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五、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各个科目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考生作答前应认真阅读题本和专用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或注意事项,按规定要求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科目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回收,《出版专业基础知识》科目题本可做草稿纸。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 5 分钟后禁止入场。严禁将电子通讯设备、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在答题前应仔细阅读试卷和答题卡首页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按规定要求涂写考试基本信息和作答。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否则,若影响考试或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的按相关规定处理。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将在考后阅卷过程中实施雷同技术甄别,若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提醒广大考生在考试时务必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同时要诚信参考。
六、考试用书征订
(一)《全国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 年版)、《出版专业基础》(中级,2015 年版)、《出版专业实务》(中级,2015年版),商务印书馆出版。联系地址:北京市灯市口大街 100 号华腾灯市口商务楼,邮编:100006,联系人:孙惠,电话:010-85175977。
(二)《出版专业基础》(初级,2015 年版)、《出版专业实务》(初级,2015 年版),崇文书局出版。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街268号湖北出版文化城C座11楼,联系人:张衍亮,电话:027-87679710/87679711/87679712(传真),18507129696。
(三)《数字出版基础》(初级、中级,2015 年版),电子工业出版社出版。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南口金家村 288号华信大厦,邮编:100036,联系人:宋紫鹤、杜长安,联系电
话:010-88254042/88254888。
(四)《有关出版的法律法规选编》(2018 年版),大象出版社出版。联系地址: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 16 号,邮编:450044,联系人:张士彬,电话:0371-63863513、63863551。
(五)《著作权案例评析》(2009 年增订版,作为学习用书),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联系地址:上海陕西北路 457 号,邮编:200040,联系人:陈怀远,联系电话:021-62472088-343。
七、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或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在相关主管部门下达合格人员文件后,考生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查询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同时可在系统上申请纸质证书邮寄业务(邮费到付)。
八、有关要求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 2)。要认真做好考试实施与安全保障管理,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 31 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处理;对主观违纪的,将严格按照我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规定(浙人社发〔2014〕140 号)处理,并在信用浙江网上予以公布,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