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录新媒体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新媒体工作人员负责法院日常摄影摄像、官方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日常编辑、管理及法治宣传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文字编写能力、新媒体管理能力和新闻策划能力,能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年满22周岁至35周岁(1987年3月4日至2001年3月3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四)能熟练制作微信推文、抖音短视频等宣传作品,较好撰写新闻稿件;能熟练使用单反相机进行会议、重大活动等拍摄;能熟练运用Photoshop、Premiere、After Effects等视图处理软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3月1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完整填写《嘉善法院新媒体工作人员招录报名表》,发送至邮箱jsfybgs@163.com;报送材料应体现个人兴趣爱好、专长特长,同时提供保证真实性的个人新闻宣传代表作品(如宣传稿件、编辑好的微信图文、视频、漫画、照片等),可在报名表中附相关链接。
3.资格审查:嘉善法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开考比例不低于1比3。
(二)技能测试
考察内容:摄影(含摄像、修图、视频剪辑)和编辑微信。技能测试有合格要求,具体标准于考前当场公布。技能测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三)面试
根据技能测试分数的高低,按1:8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初定3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以及相应技能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业务素质能力及制作新媒体作品能力,成绩将通过嘉善法院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嘉善县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四、其他事项
拟录用人员与经招标确定的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服务公司派驻嘉善法院工作。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服务公司可依法解除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4223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