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嘉善县社会治理中心、嘉善县姚庄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共2个,岗位一:专职网格员6名;岗位二:专职网格员4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基本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工作责任心强且具有上进心,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3.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嘉善县姚庄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需求表》,户籍认定标准以2023年3月31日户籍所在地为准)。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本人(包括家属)存在违法用地、违章建房拒不整改和不配合开展环境整治等不配合本镇中心工作行为;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3)有煽动群众上访闹事、扰乱公共秩序行为;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人员,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谈、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面谈。如初审合格人员不足招聘计划1:3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2.面谈。专职网格员招聘采用面谈形式,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到60分者自动淘汰。面谈时间另行通知。
3.赋分。本次招聘岗位,对于进入面谈阶段的考生个人政治面貌进行赋分,所有岗位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加“2分”。
4.体检、考察。分别按考生总成绩(总成绩=面谈成绩+赋分),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谈成绩高者优先, 如面谈成绩与赋分都相同,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最终入围人员。报考人员的考察和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相关规定。
6.聘用。根据面谈、体检、考核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纪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在职人员要及时与现工作单位沟通并办妥有关手续,如因此影响聘用的,由本人负责。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后备有效期2个月。
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其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3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嘉善县姚庄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一楼。
3.报名办法:报名时须填写《嘉善县姚庄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一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社保证明、党员身份证明(所在党组织盖章)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背面写好名字)。
报名原则上要求本人前来,如有特殊情况本人确实不能亲自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时,除须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外,还须提供报考人员委托书和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本次报名考试不收取考务费。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如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善县姚庄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4775368。本公告所规定的“以上”、“以下”,都包含本级或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