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发展需要,经嘉善县财政局(国资监管办)同意,嘉善县交投集团下属嘉善县沪杭高速公路联络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面向全县县属国企、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委托管理的国企、镇(街道)国有企业,及央企、省属国企、市属国企内公开选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1.公司副经理1名;
2.工程管理科副科长1名;
3.安全管理科副科长1名;
4.工程管理科办事员3名。
二、选调岗位条件及要求
(一)岗位条件
1.公司副经理: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5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县属国有企业在编职工(需现任集团中层副职及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满24个月),或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委托管理的国有企业在编职工(需现任公司中层正职及以上且在本单位满24个月),或镇(街道)属国有企业在编职工(需现任公司中层正职及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满36个月),或央企、省属国企、市属国企在编职工(需在现任单位工作满36个月)。
2.工程管理科副科长: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5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县属国有企业在编职工(需现任子公司中层副职及以上或集团本级相等职级及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满24个月),或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委托管理的国有企业在编职工(需现任公司中层副职及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满24个月),或镇(街道)属国有企业在编职工(需现任公司中层副职及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满24个月),或央企、省属国企、市属国企在编职工(需在现任单位工作满24个月)。
3.安全管理科副科长: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5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县属国有企业在编职工(需现任子公司中层副职及以上或集团本级相等职级及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满24个月),或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委托管理的国有企业在编职工(需现任公司中层副职及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满24个月),或镇(街道)属国有企业在编职工(需现任公司中层副职及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满24个月),或央企、省属国企、市属国企在编职工(需在现任单位工作满24个月)。
4.工程管理科办事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县属国有企业在编职工(需在本单位工作满24个月),或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委托管理的国有企业在编职工(需在本单位工作满24个月),或镇(街道)属国有企业在编职工(需在本单位工作满24个月),央企、省属国企、市属国企在编职工(需在现任单位工作满24个月)。
(二)岗位要求
1.公司副经理:熟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4年及以上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含设计规划、报批、招投标等)或道路桥梁、市政工程、水运航道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经验;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工程管理科副科长:熟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3年及以上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含设计规划、报批、招投标等)或道路桥梁、市政工程、水运航道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经验;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安全管理科副科长:熟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3年及以上道路桥梁、市政工程、水运航道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经验或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经验;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工程管理科办事员:熟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2年及以上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含设计规划、报批、招投标等)或道路桥梁、市政工程、水运航道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经验;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其他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选调的范围对象: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的(含新入职及提拔职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其他不宜办理转任(调动)情形的。
(二)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集团公司及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选调岗位。
(三)工作年限(24个月指2021年5月5日前,36个月指2020年5月5日前)需提供单位证明及个人社保证明。
(四)具有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的,报名年龄可放宽1年;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报名年龄可放宽3年。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选调公告在嘉善人事人才网(www.jsrcsc.com)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时间: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推荐及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调推荐方式采取个人自荐及组织推荐两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及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可通过现场报名或者网络报名的方式将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的《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及其他报名所需资料报至嘉善县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地址:嘉善县罗星街道白水塘东路689号305、405办公室,报名邮箱jsjtbgs@163.com(邮件名统一为:公开选调报名)。联系人:李科长,联系电话0573-89105302(555302)、0573-89105303(555303)。
(三)资格初审
1.时间: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12日;
2.由集团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进入面试环节;初审不通过的,通过电话告知;
3.初审主要查验选调公告中所需资格条件及相关佐证材料,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及时关注初审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
(四)组织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后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学历证书、单位证明及个人社保证明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以发放《面试通知单》。
2.面试:资格复审后,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1:3的,则取消选调岗位或核减选调岗位人数,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到60分的作自动淘汰。按1:1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县交投集团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最终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
(六)聘用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30天内报到,逾期视作放弃。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选调最终解释权归嘉善县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