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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善西公墓有限责任公司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06月30日

因公司发展需要,经嘉善县财政局(国资监管办)同意,嘉善县善西公墓有限责任公司面向全县县属国企,镇(街道)下属国有企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岗位共1个,共计选调公司工程后勤部职工1名。


二、选调范围、对象和岗位条件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1.县属国有企业在编职工,或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委托管理的国有企业在编职工,或镇(街道)下属国有企业在编职工。

2.具有嘉善县常住户籍的人员(以2023年7月7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岗位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且具有上进心,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8日及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于2023年7月7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以发文时间或发证时间为准);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7月7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名;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名。

5.具备一定的行政管理或园林绿化方面专业知识;具备较强服务意识和矛盾调处工作经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选调的范围对象: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的(含新入职及提拔职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其他不宜办理转任(调动)情形的。

7.应聘人员与县民政局及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资料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嘉善县善西公墓有限责任公司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2023年7月7日9:00-2023年7月13日16:30。报考人员登录嘉善县在线自主报名系统(http://xcbm.jiarrc.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报考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报考人员要按岗位要求和报名平台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以下报名资料: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户口本原件扫描件(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3)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扫描件;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学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

(4)其他能证明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扫描件;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7月7日9:00-2023年7月14日16:30。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后将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调计划与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选调计划。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能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以发放《面试通知单》。

2.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到60分者作自动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最终入围人员。

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的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报考人员的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进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30天内报到,逾期视作放弃。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在职人员要及时与现工作单位沟通并办妥有关手续,如因此影响聘用的,由本人负责。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善西公墓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递补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进入考场。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所规定的“以上”、“以下”,都包含本级或本数。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善县善西公墓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3-84071847)。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将在嘉善人事人才网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