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嘉善县教育事业发展需求,现将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事业编制
公开招聘中职教师1名,初中教师44名、小学教师48名,幼儿园教师3名,特殊教育教师1名,合计97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2.报备员额
公开招聘嘉善县技师学院(筹)专业课教师13名、实习指导教师4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注: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报备员额总量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聘用的工作人员,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根据《浙江省省属公办技师学院机构编制管理标准(试行)》文件精神,省属公办技师学院的人员编制管理实行编制备案管理(各地技师学院参照执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等要求;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5日后出生)。
(二)具体条件
中小学教师(含中职教师)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嘉善户籍(2023年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嘉兴市户籍或嘉兴市生源);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具有与招聘学段、学科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用所学专业来报考相应学科)。
幼儿园教师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嘉善户籍(2023年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嘉善生源);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3)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即可)。
特殊教育教师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嘉善户籍(2023年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嘉兴市户籍或嘉兴市生源);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专业要求为特殊教育专业。
技师学院(报备员额)
1.专业课教师:
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2.实习指导教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符合相应的学历及专业要求(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1)本人国家级一类大赛前15名(二等奖以上)或国家级二类大赛前10名(二等奖以上)或省级一类大赛前5名(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
(2)获省级技术能手、浙江工匠、浙江杰出工匠、省首席技师、全国技术能手之一;
(3)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
(4)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津贴、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之一;
(三)其它事项
1.户籍时间界定:以2023年7月1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嘉善籍生源范围界定:指通过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为嘉善县;
3.嘉兴市生源范围界定:指通过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为嘉兴市;
4.海(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考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如确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报名的,可以委托亲属前来报名,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和受委托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初中、幼儿园、特殊教育:2023年7月 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中职、小学、技师学院:2023年7月 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嘉善信息技术工程学校(晋阳西路1155号)。
2.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未拿到毕业证书的提供学籍证明和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贴于报名表);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有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2023届师范类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所学专业为师范类证明。
3.报名资格确认
县教育局对报名对象所提交的材料当场进行资格初审(复审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凡经复审条件不符合的应聘对象,教育局将电话告知)。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4.领取准考证
符合条件的应聘对象于2023年7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7:00)到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嘉善学院(人民大道315号)业余楼一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考试时必须出示身份证、准考证,否则不得参考。
(二)考试
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均为60分,不足60分的自然淘汰。
1.笔试
笔试为闭卷形式,满分100分。测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
(1)笔试时间:2023年7月22日9:00—10:30;
(2)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各招考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1)面试时间:中小学教师、特殊教育教师、中职教师2023年7月24日,技师学院教师、幼儿园教师2023年7月25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为试讲(模拟上课)和专家提问,中职学校、技师学院内容为现用职高二年级教材,初中内容为现用九年级教材,小学内容为现用六年级教材,特殊教育、幼儿园内容为现用中班教材(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幼儿园完整儿童活动课程》)。主要考察应聘对象把握教学内容、实施教学设计、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以及专业水平、教师的基本素养和潜质等,时间为15分钟。对报考学前教育、音乐、体育学科的,还需进行术科测试(报考技师学院的专业课教师不需要参加术科测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专业技能。
3.成绩确认。
(1)无术科测试学科:
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
(2)有术科测试学科:
综合成绩=笔试×50%+(试讲×50%+术科×50%)×50%
(3)实习指导教师:
综合成绩=笔试×30%+面试×30%+技能实操×40%
4.成绩公告。笔试面试成绩均发布在嘉善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jiashan.gov.cn/col/col1229418779/index.html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
(三)体检
在按学段、学科岗位划定的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如果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招聘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取消。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考察合格人员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县教育局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选择学校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考生按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从报名的岗位中自主选择所对应的招聘学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报备员额的,录用学校为嘉善技师学院(筹)。
(六)公示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对象,由县教育局在嘉善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七)聘用
嘉善县教育局对考察合格人员调取个人档案,查档无疑的,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县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后,于2023年8月15日前到嘉善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者档案不能按要求提交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2023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师范毕业生,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其余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录用人员,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学校在2023年8月25日前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文件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2.报考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4.凡被聘用者,在嘉善县教育系统的服务期须不少于五年;
5.本次招聘教师,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应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嘉善县教育局无关;
6.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嘉善县教育局;
7.政策咨询电话:0573-84609907或89102615(工作时间);
8.监督投拆电话:0573-8910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