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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10月14日

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是国家级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属的县级国有企业(正科级)。因工作需要,根据研究决定,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共4个,计划招聘在编工作人员7名,聘任制招商专员3名。具体的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下半年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需求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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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户口要求详见《2023年下半年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需求表》(以2023年10月2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于2023年10月2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以发文时间或发证时间为准);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10月2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5.本公告所涉及的“2年或3年及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以下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相关岗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个体经营累计2年或3年及以上的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验。部分要求相关岗位工作经验的以招聘单位具体要求为准;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验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23年10月20日。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下半年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需求表》(附件1)。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人员,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且2023年10月20日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料复审、面谈、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公司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0日9:00-2023年10月24日16:30。报考人员登录嘉善县在线自主报名系统(http://xcbm.jiarrc.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报考人员要按岗位要求和报名平台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以下报名资料: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扫描件;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学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

(3)岗位要求需符合的工作经历,须提供原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4)其他能证明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扫描件;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0月20日9:00-2023年10月25日16:30。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为100分,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能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四)面谈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谈人员。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到60分者作自动淘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

面谈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谈成绩合成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谈成绩×6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和面谈成绩都相同,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最终入围人员。笔试成绩、面谈成绩均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入围体检人员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视作放弃或取消资格,在相应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的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报考人员的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进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和聘任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任人选。拟聘任人员名单,在嘉善人事人才网(http://www.jsrcsc.com/)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规定程序,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公司与招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办理相关聘任手续。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在职人员要及时与现工作单位沟通并办妥有关手续,如因此影响聘用的,由本人负责。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所规定的“以上”、“以下”,都包含本级或本数。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3-84252189)。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将在嘉善人事人才网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