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1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如下:
行政执法辅助岗位一:8名,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行政执法辅助岗位二:4名,城市管理专业、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行政执法辅助岗位三:1名,计算机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薪酬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实行层级化管理和绩效考核的薪酬制度,人均每年13.2万元(含五险一金)。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务实创新,热爱本职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并于2024年5月19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于2024年5月19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年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83年5月19日后出生,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体表无纹身,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嘉兴市城南街道展望路1号经投大厦B幢14楼1403东室。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公开招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一式两份);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测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和公文写作等,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40%。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面试
1.面试。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笔试缺考或笔试分数为零分的不列入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占总成绩60%。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1.体检:综合笔试、面试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对象,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对被考察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查和德、能、勤、绩、廉及岗位匹配度、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按相关要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嘉兴新世纪人才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2个月试用期,不按时报到取消聘用资格。
若有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递补,确无合适人选的也可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现场报名,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代报人按公告规定,提供报考人员所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同时提供委托书、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局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4.咨询电话: 0573-8363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