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消防救援工作需要,嘉兴市南湖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战斗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概况
招聘岗位:战斗员10名
招收要求
战斗员岗位 10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三)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单位统一分配;
(四)不限户籍,具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含原消防部队退役人员)和其他部队退伍军人、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或现役部队担任班长及以上职务的、持B2及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证人员、有相关特长人员(如医疗证书、体育专业、影音制作、图文设计、新闻宣传、心理咨询、理发、文艺乐器等)符合招录条件的优先招录。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在招录条件上可以适当放宽;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疾病;无不适宜高强度体能训练的基础病或陈旧伤(如腰椎间盘突出、骨骼、韧带断裂等),无残疾,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瘢痕,语言表达清晰,身体外观正常,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政府专职消防员身高165cm以上,不超过标准体重范围-10%至20%[标准体重=(身高-105)kg]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六)遵纪守法,本人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无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吸毒史的,无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无浙江省消防总队系统内辞退记录;
(七)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含所属支队)在职政府专职消防员不能报名;
(八)年龄为18至28周岁之间(出生日期在1996年6月至2006年6月之间的)具有中专或同等及以上学历。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出生日期在1994年6月以后出生的),持有无人机驾驶、潜水、田径等相关证书的专业特长人员,符合招录条件的优先招录。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形式
(一)按照消防站日常作息时间要求,在队24小时驻勤。
(二)本地队员工作时间为做伍休二。异地队员每年集中休假不少于2次,每次30天。
(三)享受法定假日调休。
(试用期为两个月)
工作地点
嘉兴市南湖区纺工路198号 南湖消防救援站
薪酬待遇
(一)薪资:试用期期间缴纳五险一金,薪金实发不低于2260/月;
试用期结束后开,根据岗位职级,薪金5000元至8000元,并逐年增加,同时享受带全薪休假或调休。
(二)其他福利:
1、参照消防指战员标准,免费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
2、参照消防指战员标准,每年享受1次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
3、满一年以上,参照消防指战员标准,每2年享受1次疗休养;
4、符合国家队消防救援人员报考条件的,优先岗前培训;
5、结合日常工作表现,有机会立功受奖、学驾驶、消防专业技术证等。
报名方式及其他
1、报名时间:招满为止。
2、报名邮箱:261374119@qq.com
3、联系人:王班长。联系电话:18966361807
4、报名所需材料:应聘报名表(附件)、征信报告、体检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各一份),如退役军人需携带退役证原件。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合格者参加考核。
考核内容:面试(仪表举止、综合素质)
报名表